近日,台州市椒江法院椒北法庭审结了一件离奇的离婚案。 2001年4月,相恋一年多的阿才和小芳办理了结婚登记。婚后小芳随阿才一同外出经商。让小芳感到奇怪的是,阿才从未有过性要求,而且阿才还数次将近身的妻子推开。小芳想过,如果阿才确实身体有毛病,但只要阿才对她好,她也愿意跟阿才生活一辈子。小芳劝阿才去医院治疗,但阿才一直回避此事,这让小芳百思不得其解,同时感到非常痛苦。直到生活3年后,小芳无法忍受下去,终于起诉要求离婚。而且,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阿才什么也不说,只是同意离婚。经法院调解,解除了这桩无性婚姻。(葛东方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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